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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事业单位改革越来越多转为劳务派遣工。

发布日期:2021-05-13 浏览次数:282

武汉事业单位改革越来越多,岗位编制因为合同到期,有合同工,转为劳务派遣工,一些工作了二三年的员工,最后只能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不签订只能领取补偿金,被迫辞退。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事业单位,愿意给补偿金,也要把员工转变成劳务派遣岗位。。

下面小编根据案例:给大家讲述一下

小王在一家单位工作,签订5年合同,现在已经过了3年,但上周单位人事部门说,我们同来的这批人都要转为劳务派遣工,如果不同意就辞退。

小王想我的合同期还没到呢,而且现在单位经营状况不错,又不是运转困难裁员,凭什么在合同期内硬要把我们转为劳务派遣工?我们都不同意。现在我们该怎么办?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,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。第三十五条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
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间内,将小王等人转为劳务派遣,其实已经违约,但是违约的惩罚就是补偿金,补偿金大约是两个月的工资,小王本来工资只有4000元,赔偿后等于是提前解约。小王失去了工作,只能在找工作。

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事业单位,愿意给补偿金,也要把员工转变成劳务派遣岗位。最后作为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多年的HR来总结下:因为现在事业单位改革,国家允许一部分编制成为劳务派遣员工,便于提高事业单位发展,灵活性对于事业单位来说非常重要,很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解散整改劳务派遣单位编制,达到一定的换岗调岗。